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仪”使用申请流程的通知
根据《影视与传播学院“大仪”开放使用管理办法2024.10修订》规定,以下情况可申请免费使用实验剧场、演播厅等“大仪”平台设备:
1. 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内的教学和开放性实验项目使用设施与仪器不收费。
2. 项目组成员使用项目组纵横向课题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不收费。
3. 学院承办或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行政事务性活动不收费。
4. 其他经学院党政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免费使用的校内外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大仪”使用申请流程,项目负责人申请相关大仪免费使用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课程表、调课申请表、活动组织材料、上级交办活动文件材料等。
未上传申请材料或材料不符合以上免费使用情况的,将不予审批。
影视与传播学院实验中心
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