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配合教学管理工作,响应学校推动全面素质教育计划的实施和正确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号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测评是学校对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定。评分的成绩作为当年各项评奖评优、留学的重要参考依据,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和各类单项奖的依据,测评结果直接与升级、留降级、评优、毕业推荐、推荐入党挂钩。
第三条 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德育、智育和文体三方面成绩组成。构成比例: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0.2+智育成绩×0.7+文体成绩×0.1。
第四条 对循私舞弊的参与者,视情节轻重,在总分中扣5-10分,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一、德育表现测评
德育成绩=思想品德基本分(60分)+德育附加分(40分)-德育扣分
(一)思想品德基本分(60分)
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基本分为60分,按以下六项内容,每项分优,良,中三个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表现差者可计5分以下。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活动,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危害社会秩序和校园稳定的活动。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3.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勇于创新,课堂纪律好、出勤率高。
5. 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完成校、学院、班级交给的任务。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 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勤俭朴素,不吸烟,不酗酒。
(二)德育附加分(40分)
1. 荣誉
(1)团体
a.校级优秀团体
等级 荣誉 |
文明宿舍 |
备注 |
校三、四五星级 |
宿舍长+4 宿舍成员+3 【按学年加分】 |
按学校最新文明宿舍创建规定执行,退宿情况以证书成员为准。 |
校先进团支部 |
根据贡献程度加1-3分 |
班级全体同学可向班委申请,班委根据贡献程度加1-3分,平均分不得超过1.2分; 加分方案需在班级公示无异议、经班主任签字提交院学生工作小组评审后确定加分。 |
b.院级优秀团体
c.获其他院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先进集体,其成员分别+0.5、+1、+2、+3、+4分;同一荣誉项目取最高值。
d.综合一学期内务卫生的检查得分情况,宿舍每次经学校抽检【合格】的宿舍成员每次加0.1分;综合一学期内或一学年内宿舍安全检查,所在宿舍有成员或宿舍全体被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含两次)的,宿舍全体成员在评先评优、发展入团入党中不予以优先考虑。
(2)个人
等级 荣誉 |
优团干、优团员、军训优秀学员、院优秀干事、最美影传人等先进称号 |
与德育相关的荣誉或证书(如:三下乡优秀个人) |
备注 |
国家级 |
+5 |
+5 |
同一荣誉称号不累加,以最高为准。以拿到证书的那一学期为准 |
省级 |
+4 |
+4 |
市级 |
+3 |
+3 |
校级 |
+2 |
+2 |
院级 |
+1 |
+1 |
2. 学生干部加分标准
学生干部不起作用的不加分,兼数职的以最高职务加分。
a. 校级学生干部,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相关职能部门直属的学生组织干部、校级社团、协会学生干部加分由校团委的领导、职能部门领导、负责老师评定。称职的满分7分,平均分不得超过6分。
b. 院级学生干部,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二级学院协会干部得分依据《影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办法》予以评定,得分标准参照如下:
(a)主席团干部称职的满分6分,整体平均分不超过5分
(b)各部门部长称职的满分5分,整体平均分不超过4.5分
(c)各部门副部长称职的满分4分,整体平均分不超过3.5分
(d)部门干事得分不超过3分
(e)院级协会会长加分由学院领导、团委负责老师评定:称职的满分4分
c. 年级学生干部,担任年级团总支或年级学生会干部,得分标准参照如下:
(a)年级主席、团副最高不超过5分;
(b)各部门负责人称职的最高不超过4分,整体平均分不超过3.5分;
d. 班干部,得分参照标准如下:
(a)班长、团支书、班委员称职的得分不超过5分,总体平均分不超过4分
(b)宿舍长3分,如果因不同专业混寝设置2位宿舍长,宿舍长分别减半加分。宿舍长具体加分多少由学院评定小组综合文明宿舍创建、安全检查及日常表现打分,不称职的不予认定。
e.新生班级助理,加志愿者时长,具体时长加多少按照迎新实际时间算)
f.党支部助理(此项得分可与其他学生干部得分叠加),由学院和学生党支部书记打分,最高5分,叠加后最高不超过6分,不称职不加分。
3.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经二级学院、校、市书面表彰嘉奖者最高可加3分、6分、8分。献血证一次0.5分,四年最高可加不超过1分。
4. 志愿服务活动(最高3分)
志愿者每小时计0.04德育分,校内志愿服务时长最高60小时,校外(非学校学院组织)时长最高15小时。志愿者加分以“志愿汇”志愿服务时长为加分依据。
同一学期内,参加校外同一项目或同一机构组织的活动不重复累加且最高不超过0.4分,加分需要提供详细佐证。党员参与学院党委或党支部组织的党员活动,不加分。
志愿服务加分仅限在学校报名,即有记录名单内才加分;其他非学校学院(校外)报名渠道,需提供加盖供职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以及每个服务时段参与的现场照片证明、签到表等佐证材料,经学院学工办认定后方可加分,若无有效证明,不进行加分。
5. 学生参加素质拓展和集体活动加分(最高5分)
(1)参加校级、院级、年级组织或通知的各项集体活动以各负责部门当学期提供的加分文件认定是否加分。个人(非学校学院组织)参加需没有获得报酬薪资,且主办方开盖章证明,经学工小组认定后才可加分。
(2)班级组织的活动须有确切考勤再由学院讨论确定是否认定加分
6. 学科竞赛目录外获奖赛事加分
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如爱我国防系列比赛、思政类征文比赛、院级职业规划大赛等,按以下规则加分。其他学科竞赛目录外的赛事奖项,需有相应奖项证明,经学工小组认定后才可加分。
国家级 |
国家级特等(14分)、一等(10分)、二等(6分)、三等(4分)、优秀(3分)、入围(2) |
省级 |
省级特等(6分)、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优秀(2分)、入围(1) |
市级 |
市级特等(3.2分)、一等(2.8分)、二等(2分)、三等(1.2分)、优秀(0.8分)、入围(0.4) |
校级 |
校级特等(2.8分)、一等(2分)、二等(1.2分)、三等(0.8分)、优秀(0.4分)、入围(0.2) |
院级 |
特等(0.6分)、一等(0.5分)、二等(0.4分)、三等(0.3分)、优秀(0.2分) |
(三)德育扣分
1.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字报者,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
2.凡未经准假而不参加政治学习、集体劳动、集体文体类活动、年级大会者每次扣1分;
3.通报批评一次扣6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分别扣10分、20分、30分、40分;
4.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者每次扣3分,违规达三次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二、智育表现测评
智育成绩=学业基本分(90分)+学业表现附加分(10分)-学业表现扣分
(一)学业基本分(90分)
学业基本分为90分,以学年所有必修课和规定选修课的成绩计算,考查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折算。插班生经审批同意免修课程的分数以所在班级平均成绩计算。
计算公式:
Σ单科成绩×课程学分
(挂科科目*课程学分*1/2)
-------------------- ×0.9
Σ各科学分
注:
1、有补考的科目,课程学分减半,总课程学分不变,补考科目按补考前的成绩计算。即用补考前的成绩乘以该课程的学分除以2,总学分不变;缺考的,若补考也没来就是0分,该课程学分减半,总学分不变。补考的同学取消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名额仍在,不发奖学金。
2、有免修的同学,总课程学分要相应的减少。如:某班总课程学分为25个学分,某同学体育(2个学分)免修,则他(她)的总课程学分为23个学分。
(如若因通过四六级考试而办理免修的同学,不以免修计算,分数折算方式为:四级成绩乘以0.1647,六级成绩乘以0.1882(最低70分,最高100分),然后再乘以相应学分)。
3、有作弊的同学,则该门课程成绩为0分。
4、参加重修的同学,重修所得学分不计入当学期综合测评。
5、成绩换算: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成绩单中【具体的分数】折算成绩计。
6、实践性课程、限选课(专业选修课)的成绩要纳入综合测评计算。
7、校公选课,创业园选修课,第二专业及双学位课程的成绩不纳入综合测评计算。
8、转专业同学的综合测评在转专业前所在班级内进行。
9、转专业和退伍学生综测四年的平均分用转过来3年的和退伍回来的2年进行加权平均。
(二)学业表现附加分(10分)
1. 满勤
a.含上正课、专业选修课及班级以上组织的报告会、讲座及专业类集体活动等无缺席情况加2分;
b.凡出现除公假外的病事假、迟到、早退的,均不认定为满勤。
2. 等级证书
加分以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为准,为当学年学期参与认定有效,同等级只加一次,次年如升等级可加分。(韩语,日语等外语证书可加,加分值参照英语按相应大类加分,但不同语种不重复叠加)。证书需具有权威认证,学校学院认定认可的;网络培训相关证书不予认定。
证书 |
加分 |
英语 |
四级>=425 |
1 |
六级>=425 |
2 |
雅思>=6 |
3 |
计算机 |
省、国家二级 |
1 |
省、国家三级 |
2 |
省、国家四级 |
3 |
普通话(注:取得普通话证书不同等级,可补加分数差值1次。) |
一乙 |
2 |
二甲 |
1 |
专利申请 |
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权第一作者 |
每项1.5分,封顶3分 |
与专业相关的证书 |
不论级别 |
每项1分,封顶3分 |
3. 学科竞赛获奖
专业知识竞赛(在厦门理工学院学科竞赛目录内,具有权威认证或政府部分认定;且经学院认可认定的;未经学校学院认定的线上网络培训相关证书和线上网络知识竞赛答题不予认定)应提供比赛的通知,并注明比赛奖项的设置,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交给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加分,不可重复计算。
专业竞赛 |
等级 |
国际 |
国际级特等(11分)、一等(9分)、二等(7分)、三等(5分)、优秀(3分)、入围(2) |
国家级 |
国家级特等(7分)、一等(5分)、二等(3分)、三等(2分)、优秀(1.5分)、入围(1) |
省级 |
省级特等(5分)、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5分)、优秀(1分)、入围(0.5) |
市级 |
市级特等(4分)、一等(1.4分)、二等(1分)、三等(0.6分)、优秀(0.4分)、入围(0.2) |
校级 |
校级特等(1.4分)、一等(1分)、二等(0.6分)、三等(0.4分)、优秀(0.2分)、入围(0.1) |
院级 |
特等(0.3分)、一等(0.25分)、二等(0.2分)、三等(0.15分)、优秀(0.1分) |
其他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立项:国家级(3分)、省级(2分) |
备注:
学院奖常规赛道按国家级赛事计算(有中国广告协会印章);学院奖企业赛道、传播赛道按省级赛事计算。
4. 发表文章
刊物发表论文 (期刊需在最新版学校刊物分类办法中,且已在官方网站出刊见刊) |
T1类 |
4 |
T2类 |
3 |
T3类 |
2 |
T4类 |
1 |
其他CN刊物 |
0.5 |
备注:
同一篇以最高分计,通讯稿、采访录、新闻稿一律不加分,非学术期刊网站上发表的个人文章不加分。
(三)学业表现扣分
1.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不及格者,按各门课程学分值的一半扣分。
2.考试作弊一次扣10分,并按《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无故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论处。课堂纪律差受老师批评、警告,每次扣0.5—1分。
4.班一级以上组织的报告会、讲座及学习相关的专业集体活动等无故不参与者每次扣0.5分,以学院公布的考勤为准。
5.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者,酌情扣5—10 分。
三、文体表现测评
文体成绩=文体基本分(60分)+文体表现附加分(40分)-文体表现扣分
(一)文体基本分(60分)
1.文体基本分=文艺基本分(30分)+体测成绩(30分)。
2.体测基本分=体测成绩*30%,申请免测的同学在通过理论考试后,本项得18分。
(二)文体表现附加分(40分)
1. 个人体育赛事获奖:
参加省级以上(部级、国家级)体育比赛中个人获前六名者,按名次加15、13、11、9、7、5分;市、校级10、8、6、4、3、2分。院级3、2.5、2、1.5、1、0.5分;其他名次和参赛者,校级加0.8分,院级加0.5分。(具体名次以获奖证书的为准)。体育项目破校记录者加12分,体育项目破省高校(含省级)记录者加17分(不再累计名次加分),运动员每次加1分。
2. 团队体育赛事获奖:
市运动会团体获前五名者,可加5、4、3、2、1分。校运动会团体获前三名者,可加4、3、2分。
3. 文艺赛事获奖:
凡获校、市、省级以上文艺项目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每人按等级加分:校级4、3、2、1分;市级7、5、3、2分;省级11、9、7、5 分;国家级15、13、11、9分。
4. 参与马拉松运动员加2分。
5. 体测成绩达优秀“90分”,加10分。
6. 在院级校级活动上负责主持工作、表演,需提供现场图片等证明材料,可加1分。
7. 担任校级篮球经理加1分。
8. 校社团除干部外的成员加分以年度加分表为准,不叠加其他活动分。
9. 学校体育部下达的通知中加分与学院细则相冲突时候,按照校级加分。
(三)文体表现扣分
1. 对学校、学院规定的文体活动消极对待,无故不参加校、学院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5 分;扣分累加,直到文体分以零分计。
2. 无故不参加体测,扣10分。
四、备注说明
(一)综测明细表、活动明细表透明要发班级群公示1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所有的加分点需要材料佐证(可发电子版照片),每个加分点进行材料(图片)汇总。
(三)各班成立两个评议组,在第一评议组算完综测后,把总表和综测加分明细的总表公示在群里;如有班级同学有争议,再由第二评议组成员对其加分项进行公正评判,最终得出综测明细总表。
1.第一评议组(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
2.第二评议组(团支书、副班长、班级同学代表、宿舍长)
(四)加分细则的总表汇总情况要先发班级群公示1天,并且群里回复:xxx同学,已确认;公示无异议之后,再公示总表,并且群里回复:xxx同学,已确认;最后打印出来,纸质版班级同学全部签字,辅导员和班主任签字。
(五)智育分德育分文体分是有上限的,比如智育附加分不能超过10分,建议加到表格里,一目了然。
(六)做综测前三天,学生会各部门先统计好加分的各项汇总打包,发群给班委→各班委在发班级群公示1天。
请各班学委认真核对综测加分相关证明,一旦出现证明材料造假,虚假上报,根据学生手册要求,取消评奖评优。
如有学生提交证明材料,请回复:本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谎报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学院综测评定小组由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影视与传播学院本科生综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