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公平、公正、有效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为组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若相关岗位人员发生变动,则由接任者自动递补。
特此通知。
影视与传播学院
2025年10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影视与传播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影视与传播学院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选派学生赴台湾世新大学学习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