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艺术大学的协议以及我校国合处的文件通知,学院有2个赴台湾艺术大学进行自费交换生学习的名额。
9月27日,学院召集院领导、教学委员会成员、学工辅导员老师进行专题会议,会议根据“专业对口的优先、没有闽台合作专业的优先、综合排名靠前的优先”三个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同学进行遴选,在尊重学生本人意愿的前提下,会议最终决定按序排名推荐如下2名同学作为交换生,交换学习时间: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
1、 杨芳宇,男,2016级服装与服饰专业;
2、 张紫荆,女,2016级服装与服饰专业。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
异议,可致电学院办公室:0592-6291758;0592-6291718。
新丝路时尚学院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