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试用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近期将学院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1月提任、2019年1月试用期满的科级干部(高翔)。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试用期内思想政治表现、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作风的情况。
三、考核工作安排
1.成立考察组
2019年3月5日,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由学院党委委员牵头,组成专项考察组。考察组长:程颀,成员:钱静、李富刚。
2.撰写个人总结
2019年3月11日前,考核对象围绕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撰写个人试用期总结(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填写《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详见附件)。
3.述职和民主测评
2019年3月13日下午,召开学院教职工会议,听取考核对象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4.个别谈话
2019年3月13日下午,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各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参加考察谈话的人员范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系(室)负责人、教授、党外代表、教职工代表等(15人左右)参加。
5.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征求校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对考核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情况的意见。
6.提出初步意见
对考核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初步意见,考核结果初步意见经学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相关考核工作材料于3月15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1.开展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是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要严格履行考核工作程序,遵守规矩和纪律。对出现的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核工作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
校纪委电话:6291117,组织部电话:6291905;
电子邮箱:ganbugongzuo@xmut.edu.cn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中共厦门理工学院新丝路时尚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